圖檔授權標示:
張可傳
器物類 - 商業財產
碑碣拓本
1774~1774
寬:91 x 高:187 (cm)
原碑尺寸(寬):91.00 , 原碑尺寸(高):187.00 , 原碑尺寸(厚):0.00
採拓
登錄號:19580010901
本物件為西元1774年(乾隆39年)彰化縣知縣張可傳給立告示,重申水沙連前后埔仔等庄地脊難耕,特准減則陞科,故本碑俗稱「二甲作一甲碑」,並嚴禁地棍阻害築圳耕種,以令庄民安心樂業。碑文風化甚鉅,難以辨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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